2023年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规范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办学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名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标代码13471),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邮政编码:361021)。

2023年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在制订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

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组,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3年招生专业如下:

序号专业名称招生类别学制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工类12年
2机械工程理工类12年
3交通运输理工类22年
4金融学经管类2年
5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类2年
6会计学经管类2年
7财政学经管类2年
8工商管理经管类2年
9物流管理经管类2年
10电子商务经管类2年
11工程管理经管类2年
12英语文史哲法类2年
13汉语言文学(师范)文史哲法类2年
14法学文史哲法类2年
15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类2年
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023年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

条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条 录取规则和录取办法按照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十条 各专业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英语、汉语言文学、法学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7000元;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交通运输、工程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物流管理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元;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5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闽价费[2013]167号文、闽价费[2014]167号文)。

(二)住宿费: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按每人每学年1092元至1380元(公寓)收取(闽价费[2018]213号文)。

(三)学费、住宿费等如有调整,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最终核定的标准执行。

退费办法按《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缴费管理办法》诚毅院综[2020]25号文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学院设立专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单项奖、学科竞赛奖励等。此外,还有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学院根据办学需要设立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劳动取得一定的报酬,弥补部分生活费开支。

第六章  新生报到及证书颁发

第十条 被录取的专升本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普通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院在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第十条 专升本学制二年,允许在校学习2-6年。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学生修完教育教学内容,获得规定的学分数,则准予毕业,颁发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为“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为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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