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徐州工程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学〔2019〕6号)等文件规定,保证学校“专转本”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2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2023年徐州工程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一、选拔对象和报名条件

1.选拔对象: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2020年春季和秋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2.报名条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具备报名条件为:(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考虑到疫情影响,2022年12月份之前取得的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仍符合报名条件)。

专科就读期间确因疫情原因导致未能正常报名参加全国或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学生如需参加2023年“专转本”考试,须向其所在高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承诺书,由其所在高校审核申请人实际情况。情况属实的可先报名参加2023年“专转本”考试,如被我校录取,须在2023年本科入学前取得2023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专转本”新生,我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3.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实施方案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获2021 年、2022 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但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

二、招生计划

经省教育厅批准,2023年我校“专转本”招生计划250人,其中普通类招生计划207人,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43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院校及专业名称报考类别计划类别计划数学费(元/年)
120103工程管理管理类(理)普通批次505200
120202市场营销管理类(理)普通批次505200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普通批次295800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退役士兵215800
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类普通批次335800
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类退役士兵175800
130502视觉传达设计美术设计类普通批次456800
130502视觉传达设计美术设计类退役士兵56800
具体信息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名和考试

1、报名工作

普通考生报名及填报平行志愿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7日,逾期不予补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7日。凡2022年12月12日至14日已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已报考的专业大类中,进一步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

2、报名资格审查

普通高校“专转本”的考生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高校负责组织,并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3、志愿设置

2023年“专转本”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专业大类设置所划分的专业大类选择相关专业。普通考生每生最多可填报八所院校的八个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每生最多可填报五个平行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可同时填报。

4、考试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分、英语或日语120分、专业综合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专业综合考试(含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省控线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9日。

四、转入和培养

1.普通类招生计划在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

2.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

4.“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5.我校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单独编班,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统一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统一组织教学和教学评价,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徐州工程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3.“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组织机构

我校设立“专转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转本”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在学校“专转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我校“专转本”招生录取具体事项。

七、社会监督

“专转本”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察,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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