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3〕9号)和《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3〕5号)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规范招生工作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如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一)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含中高职五年一贯制、3+2 分段培养毕业生和扩招毕业生,下同),且在校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的,在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的,且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申报专项招生的考生还应符合专项计划规定的条件。
二、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一)招生专业:由省教育厅划定高职院校专业(类)对应报考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类),供专升本考生选报志愿。原则上考生依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选报对应本科专业。详情见《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
(二)各专业招生人数:
三、网上志愿填报及缴费
所有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3月17日-21日,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管理系统”完成志愿填报及网上缴费(130元/人)。
详情见《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3〕5号)文件通知。
四、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准考证打印
(一)考试时间:
统一考试时间为:2023 年 4 月 22 日。其中,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为上午 9:00-11:30,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时间为下午 15:00-17:00。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
1.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所有考生统一考试“政治+英语+信息技术”3门课程的综合卷,分值 300 分。
2.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按考生选报9个考试大类中的1个大类分别考试,《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规定对应的1门考试科目,分值 150 分。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考前3天内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打印准考证。
五、录取
(一)按9个考试大类分别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依据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三)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
(四)“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未完成的空余计划,在普通计划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
(五)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退档。
六、学制、学费和待遇
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学费收取按照江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详见下表),住宿费按联合培养学校标准缴费,“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待遇。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费(元) |
1 | 绘画(油画方向) | 9600 |
2 | 绘画(陶瓷绘画方向) | 9600 |
3 | 动画 | 9600 |
4 | 会计学 | 4660 |
5 | 机械电子工程 | 4940 |
6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940 |
7 | 电子商务 | 5220 |
8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4940 |
七、学籍管理
符合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由我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按时进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八、学校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奖助学金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九、入学复查
(一)学校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校报到注册。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资格审核将贯穿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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