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专转本”招生章程

学校国标代码:13905,江苏招生代码:1810。为保证学校“专转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专转本”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2023年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专转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就读地址

学校全称: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就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励学路9号(我校校区唯一)

二、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专业代码院校及专业名称报考类别计划类别计划数学费(元/年)
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财经类普通批次5014000
120204财务管理财经类普通批次5414000
120204财务管理财经类退役士兵614000
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建筑类普通批次4115000
081003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建筑类普通批次4015000
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建筑类退役士兵915000
081003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建筑类退役士兵1015000
050207日语日语类普通批次3014000
120201工商管理管理类(文)普通批次3014000
120202市场营销管理类(文)普通批次4014000
120210文化产业管理管理类(文)普通批次4014000
120401公共事业管理管理类(文)普通批次4014000
120902酒店管理管理类(文)普通批次4014000
120103工程管理管理类(理)普通批次4014000
120201工商管理管理类(理)普通批次2014000
120202市场营销管理类(理)普通批次1014000
120210文化产业管理管理类(理)普通批次1014000
120401公共事业管理管理类(理)普通批次1014000
120902酒店管理管理类(理)普通批次1014000
120103工程管理管理类(理)退役士兵1014000
080703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类普通批次4515000
080801自动化电子信息类普通批次4015000
080703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类退役士兵515000
080801自动化电子信息类退役士兵1015000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普通批次8915000
080902软件工程计算机类普通批次4015000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退役士兵1115000
080902软件工程计算机类退役士兵1015000
080201机械工程机械工程类普通批次3515000
080207车辆工程机械工程类普通批次4515000
080208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程类普通批次4515000
080201机械工程机械工程类退役士兵1515000
080207车辆工程机械工程类退役士兵515000
080208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程类退役士兵515000
130502视觉传达设计美术设计类普通批次5816500
130503环境设计美术设计类普通批次5916500
130502视觉传达设计美术设计类退役士兵216500
130503环境设计美术设计类退役士兵116500
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四、录取规则

1.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具备报名条件为:(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考虑到疫情影响,2022年12月份之前取得的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仍符合报名条件)。

专科就读期间确因疫情原因导致未能正常报名参加全国或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学生如需参加2023年“专转本”考试,须向其所在高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承诺书,由其所在高校审核申请人实际情况。情况属实的可先报名参加2023年“专转本”考试,如被本科院校录取,须在2023年本科入学前取得2023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专转本”新生接收院校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按类别录取。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收高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3. 退役士兵计划录取,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4.录取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我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根据价格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与我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1)学费:新生入学报到预缴全年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以江苏省物价局审批标准为准)。
(2)住宿费:1500元/年

2.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培养方式

1、“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2、“专转本”学生单独编班。
3、“专转本”学生采用单独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培养。

七、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3、“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八、证书及颁发办法

证书类别: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证书;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后,准予毕业,毕业时颁发国家认可的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对招生工作负总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则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招生纪检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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