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藏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22﹞16号)文件精神,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西藏大学面向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相关专业学习。为保障公平、公开、公正,科学组织西藏大学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2023年西藏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3年西藏大学普通“专升本” 招生计划共有普通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三种(具体招生专业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公布)。

二、招生对象

1.西藏民族大学、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届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2023年7月31日前退役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同属于一个学科门类,所学专业基础课程相同或相近。

三、报名条件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区内普通高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并已注册专科毕业院校学籍学历电子数据(以下简称“普通考生”)。(2)退役大学生士兵。第一类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并已退役的我区普通高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并已注册专科毕业院校学籍学历电子数据,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第二类:在西藏自治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完成全日制普通专科学业的近三年来的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毕业,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

四、考试与报名

考生须于3月21日至3月25日期间登录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zsks.edu.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一)资格审核

1.普通考生及建档立卡考生。招生院校及生源院校于3月28日前登录“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系统”按本简章有关规定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由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免试资格由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

(二)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2日。

(三)考试

1.普通考生、建档立卡考生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22日进行,考试科目:大学英语、大学语文、专业基础课3门。

科目时间分值考试时长
大学语文09:30-11:30150分120分钟
大学英语13:30-15:30150分120分钟
专业基础16:30-18:30150分120分钟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免试参加专升本招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同属于一个学科门类,所学专业基础课程相同或相近。

3.考试收费按照《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区教育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1〕380号)成人高考招生统一考试标准,收取报名费56元/人、考务费36元/科/人。费用统一采取网上缴费。

五、录取工作

1.西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2.录取规则:考生须达到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划定合格分数线的同时依据分数线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普通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单科成绩低于总成绩20%的,不予投档录取。总分相同时,按专业基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分、专业基础成绩相同,按大学语文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若全部成绩相同,则按高职(专科)期间专业均分作为录取依据。

4.建档立卡大学生。“建档立卡大学生专项”采取提前批录取方式,录取时在建档立卡大学生专项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大学生可根据填报志愿参与下一批次“普通考生”录取。

5.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士兵专项”普通“专升本”考试免试,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类型的人数大于计划名额时,报考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综合素质考察,按专业综合素质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6.西藏大学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录取结束后不再补录。

六、录取资格复查备案

1.西藏大学以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注册数据为依据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凡在2023年7月1日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退役证的考生,视为未取得专升本报名资格,届时,将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复核内容包括:毕业证、身份证、退役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等。

2.拟录取录取考生经资格复核通过后报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七、入学

1.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西藏大学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西藏大学对考生入学资格再次进行复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凡审查中发现考生信息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按照《西藏大学普通本(专)

科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作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2.学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学生进行3个月的德、智、体复查,复查中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根据《西藏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 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作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3.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根据《西藏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4.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八、就业政策

1.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后执行其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

2.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后其专业性质均为非师范,与所学专业培养性质无关,毕业后执行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

3.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后执行其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

九、报考咨询

西藏大学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招生工作“十严禁、六不准、三十个不得”要求执行。考务各项工作由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咨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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