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专升本”选拔考试《应用文写作》考试大纲(修订)
一、总体要求
全面了解应用文写作的基本理论和概念,掌握应用文书写作的基础(主题、材料、结构、语言、表达方式)、原则及方法。了解党政机关公文、事务文书、日常文书、法律文书、经济文书的概念、特点、分类、结构及写作要求等,并能运用各类应用文书进行沟通交流、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二、考试说明
1. 参考教材
《新编应用文写作》,李航宇 陈韵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 2014年出版。
2. 题型及分数比例
五个题型,总分为100分。
一、单项选择(10%):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二、多项选择(20%):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三、判断题(20%):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四、材料分析题(30%):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五、写作题(20%):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 考试方式:笔试
4. 考试用时:100分钟。
三、考试内容及其要求
第一章 应用文概述内容
1、考试内容:
(1)应用文的分类、特点、作用。
(2)应用文写作中主题、结构、材料、语言及表达方式等基础知识。
2、考试要求:
了解应用文的分类、特点及作用,熟悉应用文写作的基础知识。如主题的正确、鲜明、深刻、集中等四原则;选择材料的三个步骤;结构中划分层次与段落,过渡和照应,开头和结尾的写法;语言的庄重得体、朴实平易、准确规范、言简意赅等要求;表达方式中叙述、议论和说明等。
第二章 党政机关公文内容
1、考试内容:
(1)党政机关公文的特点、分类和行文规则。
(2)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版头、主体、版记的要素及格式。
(3)党政机关公文中命令、决定、决议、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的概念、特点、种类、结构及写作要求。
2、考试要求:
了解并掌握党政机关公文的概念、特点、分类及行文规则。熟悉党政机关公文的版头、主体、版记各部分的要素及格式。(《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9704-2012))掌握各党政机关公文的适用范围、结构及写作要求。弄清请示与报告,请示与函,通告、公告、通报等公文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第三章 事务文书内容
1、考试内容:
(1)事物文书的概念、特点。
(2)计划、总结、会议文书中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议程等的概念、种类、结构及写作要求。
2、考试要求:
理解事务文书的概念,了解计划、总结、会议文书的种类,熟悉计划、总结、会议文书中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议程等的结构及写作要求。
第四章 日常文书内容
1、考试内容:
(1)条据、申请书、求职信、介绍信、请柬的概念、结构及写作要求。
2、考试要求:
理解条据、申请书、求职信、介绍信、请柬的概念,了解其特点,熟悉条据、申请书、求职信、介绍信、请柬的结构及写作要求。
第五章法律文书
1、考试内容
(1)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分类、作用。
(2)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的概念、特点、写法及写作要求。
(3)申诉状与上诉状的区别。
2、考试要求:
(1)了解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
(2)理解起诉状中符合提出起诉的条件、起诉状的分类及写法;了解上诉状中符合提出上诉的条件、起诉状的写法;了解答辩状的概念、作用、写法及写作要求;了解申诉状的概念、特点,申诉状与上诉状的区别、写法及写作要求。
第六章 经济文书内容
1、考试内容:
(1)经济文书的概念、分类、特点。
(2)合同的概念、作用、种类、结构及写作要求。
2、考试要求:
了解经济文书的概念、分类、特点及写作要求,掌握合同的概念、作用、种类,熟悉合同的结构及写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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