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专升本”选拔考试《音乐(演奏)》考试大纲
一、总体要求
本课程考核,要求学生能够完整演奏具有一定难度的曲目,具备较好的演奏技术水平、科学规范的演奏方法。同时,根据本科阶段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实现对器乐演奏能力水平的考查,考试曲目和技能有适当的艺术上的要求。
二、考试说明
1.参考教材:考生自选
2.评分标准及分数比例(器乐<含钢琴>)
(1)音色、内在乐感等(10%)
(2)音准、节拍、节奏,演奏清晰等(20%)
(3)演奏技巧(30%)
(4)富有激情,强弱把握好,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富有感染力(30%)
(5)服饰得体,台风好,表演好,整体效果好(10%)
3.考试方式:面试
三、考试内容及其要求
1.演奏1首乐曲,作品风格不限。(自备伴奏)
2.态度端正,服装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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