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大学是西藏和平解放后党中央在祖国内地为西藏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校。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地区重点建设高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单位、教育部团队式对口援助高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优秀试点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按照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今年我校继续面向区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专升本招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202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分“普通考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大学生专项计划”三类招生计划,建档立卡大学生可以兼报“普通考生计划”和“建档立卡大学生专项计划”(具体招生专业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公布)。
三、招生对象
(一)西藏民族大学、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西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考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第一类: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并已退役的我区普通高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并已注册专科毕业院校学籍学历电子数据,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第二类:在西藏自治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完成全日制普通专科学业的近三年来的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毕业,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
四、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坚决,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能按期毕业,学习和服役期间无处分记录,考试无作弊行为,成绩合格。
(三)报考专业和本人所学专业须与教育厅发布的专升本招生专业相对应,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要求。
五、报名办法
(一)考生须于3月21日至3月25日期间登录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zsks.edu.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选报“建档立卡大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本人建档立卡相关信息。
(三)按照藏发改价格〔2021〕380号成考招生统一考试标准,收取报名费56元/人、考务费36元/科/人。费用统一采取网上缴费。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体育类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业综合素质考察的内容和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取
(一)根据录取规则、考生报名、志愿填报、成绩等情况划定分数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优先在建档立卡大学生专项计划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取原则参照普通考生执行。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填报志愿参与“普通考生”批次录取。
(三)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体育类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综合素质考查的,可免试录取。
(四)专升本新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已录取考生按《新生报到须知》要求到我校报到注册。
八、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学籍注册管理要求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冒名顶替者,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九、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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