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2号)精神,我校将面向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的应届毕业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选拔一批优秀学生升入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一、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下半年毕业的高职(专科)扩招学生),能如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以下简称“普通考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相关处分;在湖北省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且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申请免试就读我校。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考。
二、招生计划
在保持我校普通考生计划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在报名结束后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对普通考生计划分专业进行适当调整,调整规则为:①因某专业报考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出现空余时,将该专业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调整到其他类别计划使用。调整情况将于4月中旬在我校网站公布。
三、报名
凡是符合报名对象及条件的学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我校,根据湖北省统一安排,2023年湖北普通专升本统一报名平台网址:http://zsb.e21.cn。报名者根据自己专科所学专业,报考我校规定的专业,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的1个相关本科专业(相关专科报考范围要求见附件1)。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报名分为五个阶段:
(一)统一报名
1.普通考生报名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普通考生于3月22日8:00-3月26日18:00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进行网络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申请表》,同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电子照片、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线学籍验证报告(获取验证报告的方法步骤见附件6)等材料。
2.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3月5日至9日进行预报名;第二阶段,3月22日8:00-3月26日18:00进行志愿填报,上传经入伍批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和本人签字的预报名表,其他填报要求同普通考生一致。未参加预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
考生可在填报志愿期间(即3月22日至3月26日)查询各高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信息,自行决定是否调整报考志愿。报考人数统计信息每天中午12:00更新一次。考生需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一旦发现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平台审核
填报志愿结束后,我校将于3月27日8:00-18:00对考生的报名和志愿信息进行审核。志愿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于3月28日8:00-17:00更正一次志愿信息,我校将于3月29日8:00-17:00完成志愿终审。所有志愿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3月27日8:00-3月30日14:00登录“报名平台”打印报名申请表。
(三)资格审核及缴费
我校将对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相关要求将于3月26日在教务处网站(http://jwc.whsw.cn)另行公布,所有志愿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3月27日起按要求上传相关审核材料。资格审核贯穿专升本考试录取全过程,不符报考资格或发现资格信息不实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及缴费方式将于4月3日在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网址为http://jwc.whsw.cn,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在4月6日前按要求缴纳考试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再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4月29日-5月7日,考生登录我校教务处网站,按要求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
1.普通考生。考试科目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科目为英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总分100分,专业课总分200分,专业考试科目见附件2,参考教材见附件3,英语考试大纲见附件4。
2. 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总分100分,考查方案见附件5,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综合考查。
3.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均按我校规定的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按提示携带相关证件,参加我校专升本统一考试,考试将于5月7日一天完成。英语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专业课科目(含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考试时间为下午14:30-16:00,艺术专业课考试时间为14:30-17:30。
4.学校考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的有关要求设置,全程视频监控,对考试中出现违规舞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精神和学校有关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二)成绩
考生可于5月18日下午16:00在我校教务处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三)复查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我校教务处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查,学校将在5月下旬向考生反馈复查结果。成绩复查具体办法将通过我校教务处网站另行公布。
五、录取
(一)普通考生
1.录取。我校将严格按照专升本普通考生计划数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分相同,则参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和我校招生简章、补录工作公告的要求在报名平台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我校将按招生简章规定和英语科目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
1.录取。我校将根据人才培养要求,按综合考查成绩在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补录计划和我校招生简章、补录工作公告的要求在报名平台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我校将按照招生简章规定对参加补录的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无误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三)公示
预录取名单(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将于5月下旬左右在我校校园网和教务处网站公示,并同时受理异议或申诉,公示时间为7天。
(四)备案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专升本学生名单需经省教育厅复核备案通过。
(五)入学和学籍管理
录取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我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录取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已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同时携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我校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 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专升本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制2年,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具体报到注意事项将在学校网站同期公布。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或单位集中整理后,按照我校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办理转入手续。
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三年级组织教学,原则上对专升本学生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安排插班教学。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普通专升本学生达到我校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与其他本科生一样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待遇。
(六)注册
由我校依据教育部学信平台备案的专升本录取数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通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六、收费项目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应缴纳报名考试费,普通考生收费标准为80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收费标准为50元/生(免试者不收费)。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23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七、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政策执行。
八、监督检查
(一)我校普通专升本工作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录取监督办法》(鄂教监〔2013〕1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2号)等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坚持标准,严格选拔,并采取得力措施,坚决杜绝考试和录取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二)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将贯穿报名、考试、录取、报到等工作全过程。在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中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报到资格。
(三)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宣传、招生工作,以及进行任何考前培训和辅导,或发放复习资料,也不允许我校教师担任社会培训机构的专升本相关课程主讲教师,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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