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商学院三二分段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0年试点高职院校招收的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全日制学生。

(二)报考条件

按照粤教高函〔2014〕118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标准,以及高校相关要求,高职院校学习阶段,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和要求,基本素质考核为“合格”者。基本素质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一)预报名

1.2023年2月5日至12日(共8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登录http://www.eeagd.edu.cn/ptzsbks,进入“广东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在预报名选项中选择“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模块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和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绑定手机号,按照系统操作指引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2.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转入对口试点本科高校审核:

①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考生所在高职院校教务处公章);

②试点高职院校出具第一至第四学期的考生基本素质考核合格证明;

③体检表。

3.考生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体格检查表》,体检表须双面打印,并在2023年1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内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预报名时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4月10日)。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慎重报考。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动证明事项等告知承诺制度要求,考生须认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如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一旦发现,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已录取考生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二)确认报名与交费

1.确认审核结果。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后,我校在 48 小时内完成审核;2月14日18:00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可以交费,确认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根据反馈不通过的原因,须在2月15日18:00前上传补充资料,逾期未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2.交费。考生须在2月16日17:00交报考费,40元/科。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三、广州商学院2023年三二分段专升本招生专业及统考科目

2023年广州商学院三二分段专升本招生简章

四、准考证的领取

考生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我校将按照已报省教育厅备案的转段考核方案组织开展转段考核,转段招生考核包括公共课程统一考试科目考核、基本素质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共三个部分,实行“分项考核、综合评价”。

(一)统一考试科目考核及考核时间

     1.我校转段招生的统一考试科目为两门,一门公共基础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统考科目与普通专升本统考科目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公共基础课为英语,专业基础课根据专业的不同要求分别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管理学、教育理论、艺术概论、民法、生态学基础、生理学。

2.考点安排。2023年起,统一考试科目考点由各地市招办(考试中心、考试院)安排。考点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生在报名时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参加统一考试科目考试所在地市,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3.考生考场座位统一编排管理。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各对口试点本科高校待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后,指导考生在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4.统一考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省统一考试科目的答题卡随试卷发放,考试结束后省统一考试科目的答题卡按要求密封后送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扫描,并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评卷人员进行网上评卷。

5.统一考试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两科总分为2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6.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考核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见下表。

2023年广州商学院三二分段专升本招生简章

(二)基本素质考核

基本素质考核具体方案由我校会同对口试点高职院校制定。考核工作由试点高职院校具体实施,对口试点本科高校参与。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及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两个等级。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须提交所在试点高职院校出具的第一至第四学期的基本素质考核合格证明。

(三)专业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方案由试点本科院校会同对口高职院校制定,考核方案包括考核科目、内容、时间、标准、方式、程序、结果公示办法等。专业能力考核工作由我校具体实施,对口高职院校参与,考核工作在统一考试前进行。我校将专业能力考核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情况合成为考核结果,共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四个等级。

2.学生在高职学段参加教育部或省教育厅主办的全国或全 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 的,可免予专业能力(含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下同)考核,并将专业能力考核等级定为优秀。证书审核工作由我校和高职院校负责。

3.从广东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文化课考试(统一考试科目,下同);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并将专业能力考核等级定为合格。资格审核工作由我校和高职院校负责。

六、录取

(一)录取时,在考生基本素质考核结果合格、专业能力考核结果合格的基础上及在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进行投档,由我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

(二)按考生报考对口专业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不得转读本校其他专业,录取后不得转学到其他本科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不接受其他专业或非试点班学生转入就读。

(三)考生凡持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七、专升本转段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并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规定,对新生高职学段期间基本素质考核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转段学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生入学后,由试点本科高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我校的正式学生,转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转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三二分段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八、专升本转段学生毕业与就业

转段学生修完我校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转段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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