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理工学院2025年普通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4〕51号)有关精神,现制定我校2025年普通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简章。

广州理工学院2025年普通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从广东省应征入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的人员;

2.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考查及报名办法

(一)考查办法。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综合学校办学条件、考生报考规模,制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下称综合考查,其中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参加基本素质考核及专业能力考核)方案,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综合考查(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能力考核)。

(二)报名办法

1.预报名时间。预报名分两个时段进行,第一时段(2025年1月6日09:00-13日18:00)仅为2025年1月之前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本时段不受理2025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

第二时段(2025年3月10日09:00-12日18:00)仅为2025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本时段不受理其他时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

在相应预报名时段,考生须登录“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预报名,获得预报名号。考生提交报名资料后,省招生办网上完成学籍和学历初审。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参加资格复审。初审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可重新补充相关材料提交审核或以普通考生身份报考普通专升本(不免试、不单列计划,下同),每位考生最多可以重新提交审核3次,并须在相应时段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报名截止后,省招生办不再接受补报名申请。

2.预报名方式。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方式与普通专升本其他考生一致,详细请查看《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普〔2024〕50号)(下称《工作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

(1)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2)身份证正反面;

(3)退出现役证;

(4)专科毕业证;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

(5)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5年1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

(6)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按规定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或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退役士兵资格及立功材料审核。报名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及立功材料分送省征兵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省招生办公示后(公示期十天),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并派发正式考生号;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部分还未取得退出现役证的2025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可先凭介绍信、退役证明等部队出具的相关材料到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接收,再凭介绍信或退役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时参加第二时段报名。在录取前取得退出现役证的,需及时上传报名系统;录取后取得退出现役证的,需在入学后交录取院校核验。

(三)注意事项

1.第一时段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可以普通考生身份同时报考我省2025年普通专升本。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普通专升本投档录取。

由于第二时段报名时,我省2025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已经结束,参加第二时段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兼报普通专升本。

2.从2022年起,对享受免文化课考试政策被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3.对弄虚作假获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四)综合考查。省招生办在3月17日前根据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人数足额安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总计划,并分院校下达。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须在3月20日-3月22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

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不需填报具体专业。我校“院校专业组26”、“院校专业组27”、“院校专业组28”有前置专业要求,考生填报前务必仔细查阅我校2025年普通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业。如因不符合我校专业组前置专业要求而导致后续的填报志愿无效或投档后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系统会动态更新各院校专业组报考人数,考生在截止时间前可不限次数调整院校专业组,调整截止时间与填报截止时间一致,考生最终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以填报截止前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填报截止后,省招生办不再接受调整院校专业组申请。

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截止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我校各专业组最终报考人数,根据我校相关要求缴费(综合考查报考费由招生院校收取,报考费40元/科),并参加综合考查。

三、综合考查办法

(一)考查方式。线下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已具备的专业能力或技能(可展示或说明)、对所报专业的认知和了解、老师现场提问等。

(二)考查时长。面试时长:每位考生5至10分钟。

(三)考查要求

1.仪容仪表:考生应该保持仪表整洁,着装整齐。不得穿戴首饰、口罩和帽子。

2.言行举止:考生在面试中应注重个人言行举止,面试语言仅限使用标准的普通话,内容需积极正面;不得出现仪表或言行举止不雅现象以及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四)评分方式。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组成的专项面试小组,规范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详细工作流程,保证综合考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五)时间安排

1.考查时间:初定2025年4月12日,具体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未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2.成绩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前。

(六)报考费。报考费40元/科,缴费方式另文通知。

四、2025年普通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拟招生专业

院校专业组专业
代码
拟招生专业学科门类考查科目学费/
(元/学年)
办学地点前置专业要求
20039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学综合考查0132800广州校区不限制专业
040电子信息工程工学综合考查0132800广州校区不限制专业
04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学综合考查0132800广州校区不限制专业
042机器人工程工学综合考查0132800广州校区不限制专业
2104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综合考查0232800广州校区不限制专业
044网络工程工学综合考查0232800广州校区不限制专业
045数字媒体技术工学综合考查0232800广州校区不限制专业
22046土木工程工学综合考查0332800广州校区不限制专业
047工程造价管理学综合考查0332800广州校区不限制专业
048工程管理管理学综合考查0332800广州校区不限制专业
23049市场营销管理学综合考查0432800广州校区不限制专业
050物流管理管理学综合考查0432800广州校区不限制专业
24051会计学管理学综合考查0532800广州校区不限制专业
052财务管理管理学综合考查0532800广州校区不限制专业
053互联网金融经济学综合考查0532800广州校区不限制专业
25054英语文学综合考查0632800广州校区不限制专业
055日语文学综合考查0632800广州校区不限制专业
26056视觉传达设计艺术学综合考查0736000广州校区该专业只招收美术类或设计类考生
27057音乐表演艺术学综合考查0836000广州校区该专业只招收音乐类及学前教育专业考生
28058舞蹈表演艺术学综合考查0936000广州校区该专业只招收舞蹈类考生

五、学费标准

我校文科类专业学费:32800元/生·学年;工科类专业学费:32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36000元/生·学年,具体按广州理工学院2025年普通专升本新生学费标准规定执行;住宿费2800-3600元/生·学年,按实际入住结算。

六、志愿填报

2025年普通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安排在综合考查成绩公布后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七、录取

我省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在普通专升本录取前进行,待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完成后,再进行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面的投档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投档录取不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在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检索,成绩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报考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规定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只进行一次投档录取,原则上不进行征集志愿或调剂,考生须合理报考,避免滑档。

八、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录取的考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九、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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